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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4月19日 星期一

【新闻观察】有多少善心因“高额餐饮费”而却步

□志灵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19日 003版)

近日,一张近万元的餐饮发票将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推上风口浪尖,有网友在微博中附上了一张餐饮发票的照片,付款单位是“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收款单位是“上海慧公馆餐饮管理公司”,付款日期是2011年2月28日,发票上消费金额为9859元。据新华社4月16日报道,事件曝光后,上海市红十字会进行了调查并于近日公布了调查及处理情况,称该资金开支渠道为卢湾红十字会工作业务经费,非救灾救助款。由于本次活动人均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人均150元的标准,有关部门已经责成对超过公务接待标准部分的7309元人民币由个人承担,予以退回,目前超标款项已经全部退回。

不管怎样,不避家丑、迅速调查的作风,为危机中的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赢得一些主动。客观而言,一顿17人参与消费在万元以内的公款吃喝并非“天价”,但是公众透过这么一张小小的超标餐饮发票,看到的是不公开、不透明慈善机构的资金使用状况。

对一次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并不足以挽救因制度规范不力而产生的制度性不信任。事实上,查处之后,人们依然有为什么监督的力量来自“微博曝”而不是审计制度,如果没有严格的财务监督制度,谁能保证这次违规行为的当事人不会“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等一连串的疑问待解。

由于慈善机构收支状况的不够公开透明,并且缺乏外部有效的监督制约,不少人宁愿相信这次违规消费是一种常态而不是例外,不被查处是一种常态而遭曝光被严查是一种例外。可以想象,在高额餐费事件曝光之后,可能有不少的善心被不信任所“秒杀”。

应该说,这种不信任一直都存在着。不信任的极端表现就是前不久沸沸扬扬的“最苛刻捐款”事件,企业家、慈善家曹德旺由于对慈善机构的不信任,对拟捐出的2亿元善款提出苛刻要求:半年内将2亿元善款发放到近10万农户手中,且差错率不超过1%,管理费不超过善款的3%(远低于“行规”的10%)。而且,为防止善款使用无法达到目的,他还聘请专业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对于一个有善心的普通人来说,其表达善心的途径只有向慈善机构捐助。可如果慈善机构并不足以让公众产生信任,会有多少有善心的人因此望而却步呢?

慈善机构既是一个爱心汇聚体,也是一个道德过滤机构,由其在捐助者和被捐助之间搭建起一座爱心之桥是最合适的选择。可如果有善心的人们并不知道桥的建造成本和维护成本,也不清楚自己的物质能否通过这座桥及时如数送达对岸,桥的功能就会日渐萎缩,这也就是当下我们慈善捐助的困境所在。不过,如果我们的慈善机构能够在公开透明和充分接受监督上做足文章,捐款人就会发现,扶危济困的慈善传统从未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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