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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4月19日 星期一

圈点新闻

□黄哲雯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19日 003版)

警车被贴“人民罚单”

近日,一则“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网友给警察开‘人民罚单’”的帖子,迅速成为网友争相围观的焦点——据《潇湘晨报》报道,帖子中,一位市民在长沙梓园路为一辆停放在“禁止机动车停放区域”内的警车开出手写“人民罚单”,原因是停放在该路段“禁止机动车停放区域”内的民用车辆都被交警开出罚单,而这辆警车却安然无恙。

此帖之所以引来一片赞声,大体因为平日里时而见到有的警车闯红灯、乱停车、超高速,深恶痛绝却又无可奈何,“人民罚单”的创意可谓浇了自己胸中之块垒。

抛开“被罚”的这一警车到底是否“在执行巡逻任务”不说,只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以这张“罚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警车管理。否则,就像有人给政府部门送“不为人民服务”之类的锦旗一样,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如果有人确实做错了事,是难逃群众监督的。


吃腐乳可能“被酒驾”

据《扬子晚报》报道,针对网上传出的吃了豆腐乳会“被酒驾”一事,记者专门在南京交警部门的布点进行测试,发现如果刚吃过豆腐乳,体内酒精含量会被测出超过醉酒的标准,因为制作豆腐乳时,里面要放米酒或食用酒精。

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只是不知,吃了豆腐乳而被检测到体内酒精含量超标时,会不会也按“酒驾”论处?尽管这种“假性醉酒”的情况很罕见,但如果交警和驾车人正好都不明就里,岂不要造成一桩冤案?

以前听说用过藿香正气水、口气清新剂、漱口水之类后,会被查出体内酒精含量超醉酒标准,且持续的时间相对还要长些——对于这些常识,不知了解的驾车人有多少?作为交管部门,是否也尽到了提醒之责?


“禁食”会有多大用

近日,有乘客在北京的一些公交车上发现,车上所贴的标志中,除了原来的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等标志外,在临近车门的位置上还有一个画着冰淇淋加上斜杠的“禁食”标志——据报道,北京市公交集团回应称,目前对公交车厢内禁食没有硬性规定,也没有处罚措施。

毕竟,在公交车和地铁车厢里吃东西,既不雅观,又不讲卫生。但一刀切的做法很可能会误伤一些人。比起“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来,公众对一旁有人食用冰淇淋的反感似乎并不太强。所以,这样的标志会起多大作用,尚难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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