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思】“不忍其觳觫”应成为一种普遍表情
学音乐的大学生药家鑫交通肇事后因为受害人要记其车牌号码,“激情之下”便杀了对方。
之所以强调药家鑫的“大学生”身份,是因为这个群体总的来说,应当是文明、理性、对生命有着起码敬畏的。但不幸的是,药家鑫恰好没有这个群体所应当有的基本素质。他骨子里缺乏那种人类最起码的“觳觫情感”,这值得整个社会深思,而非只是对其家庭、教育、人际环境进行指斥。
“觳觫”意指因恐惧而浑身筛糠般颤栗之态,语出《孟子·梁惠王》。作为一种宗教祭祀活动,有人要杀牛,取牛血衅钟,梁惠王说“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与此相联系,孟子还说过“无恻隐之心,非人也”。不忍其觳觫乃恻隐的外显,恻隐为不忍其觳觫的内情,所谓“人性”,大约就在于此。
面对生命,“不忍其觳觫”应当成为社会的一种普遍表情。
自己把人给撞伤了,非但不救,为灭口免责,居然将伤者致死——药家鑫骨子里的“恶”难道与现实社会中无所不在的非良善因子的浸淫毫无关系?
常识是,一个孩子从发蒙起,应给他营造一个宽容、和谐、宁静、慈祥的世界,而非营造一个狼性和仇恨的空间。当然,这个环境远远不是从幼儿园到大学这个“纯教育”体系所能完成的,它还包括家庭和整个社会的价值建构。
儿子小学三年级时,有一天放学接他回家,他低着头对我说:“爸爸,我今天做了一件事,您别骂我,老师要求我们为灾区捐款,我有多余的两块钱,帮一个没有钱的同学捐了。”我当即俯下身去,在他小脸上亲了两口:“儿子你做得对,不仅不骂你,还要表扬鼓励你!”
当然,遇到这样的事,还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去“教育”孩子:“你傻啊?自己钱不会自己花,你给别人干吗?”孩子以后会“很聪明”、很自利,同时也可能开始变得缺少同情心。
今天的孩子大都是独生子女,好多人认为要培育并放大自己孩子与其他孩子争执时的狼性基因,不然他长大后会吃亏。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才显得更加重要——在谁都不傻的情况下,谁拥有善,谁就拥有潜在的道德感召力,也就是作为个人的“软实力”。
也因此,我强烈反对“教育孩子”的说法,其实需要教育的不是孩子,而往往是作为父母的我们,以及我们所在的环境。
早在30多年前,李泽厚先生就在《中国现代思想史论》提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大量军事术语充斥在和平建设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时至今日,仍然存在这种情况,比如“大打一场……的人民战争”、“建立……桥头堡”之类。战争是人类利益冲突的流血政治,是人类相互仇恨的现象,在孩子成长的所有细节和环节中,潜移默化地宣扬这些东西,较之宣扬和善、慈悲、宽容,其高下判然有别。
如果我们的环境是和善、慈悲、宽容的,便会拥有一个爱意融融的社会,完全可以有另外一个“药家鑫”:不小心把那个妇女撞伤后,赶紧停车,设法把她送到医院急救,同时给交警报案,听候现场勘查,接受法律处理。妇女的生命被挽救,自己的过失犯错或者犯罪会得到人们的谅解和法律的轻判……
可惜没有,“激情杀人”的药家鑫于是成为丧失起码人性和社会道德失范的“范本”。
倘从这个角度看,要阻止个别人的残忍,靠的是全社会所有人共同营造和善、慈悲、宽容与仁爱的心灵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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