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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4月12日 星期一

【社评】构筑多重防火墙斩断权力寻租链条

□本报评论员 郭振纲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12日 003版)

据《新华每日电讯》4月10日报道,4月6日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涉嫌内幕交易案在广州开庭,高达1983万多元的涉案账面收益令人咋舌。在法庭上,中山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承认,提议李启红购买公用科技的股票是为了“感谢她对集团重组的推动”。

有关专家指出,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内幕交易,不仅损害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更令政府公信力严重受损。对于正在不断走向规范成熟的中国资本市场而言,这无疑是不容忽视的恶疾之一。从中可见,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权过大、过于集中,尤其是公共权力的运行不够公开、透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已经成为资本市场频现权力寻租、官商勾结的重要原因。

李启红案只是近年来部分官员涉及内幕交易的一个案例,类似现象并不鲜见。比如,在政府采购中,有的企业通过内幕消息获取标底,从而中标,传递消息的官员自然少不了一笔“信息费”;还有,国有资产评估中,通过评估机构的内幕消息输送,将评估资产少评甚至零评,有官员从中获利,2009年上半年江苏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任南京市经委主任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利700多万元,就很典型。

分析李启红案发生的原因,有几个环节值得我们深思:一是审批权过大,助长了资本市场的权力寻租;二是法律的模糊和空白纵容了内幕交易,现行《证券法》虽然规定了“内部信息”、“内幕知情人”,但边界不很清晰,实践中难以发挥遏制作用;三是对公职人员监管缺失,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管道,国家有关部门尽管多次重申,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炒股、投资等,但监管力度弱,有些地方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四是信息披露不对称,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证券市场信息就是财富,而我国证券信息非公开时间过长,内部信息流转环节过多,为一些人利用内部信息获取利益提供了条件。

斩断权力寻租链条,必须构筑多重“防火墙”。一是思想意识“防火墙”,让掌握权力的人懂法、知法。二是制度防范“防火墙”,完善权力运作的制度约束,通过立法夯实各项制度,让掌握权力的人不能轻易寻租。三是权力运作“防火墙”,通过公开权力运作程序,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缩小权力寻租空间。四是监督的“防火墙”,通过扩大监督的范围和方式,对权力寻租形成威慑。五是法律惩处的“防火墙”,强化打击力度,遏制权力寻租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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