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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4月11日 星期一

河南实施法官任职回避制度

已有7名法官工作岗位被重新安排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11日 006版)

本报讯(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王海清)因为配偶或子女从事律师职业,河南省高院7名法官近日申请岗位调整。这标志着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开始在河南法院系统内正式实施。

“这些法官均是主动提出申请要求任职回避的。”河南省高院4月2日向媒体通报时表示,经高院党组研究决定,7名同志的工作岗位已经重新安排到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今年2月出台的《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凡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立案、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业务岗位工作的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开办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落实好法官任职回避制度,能够消除人民群众对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的担心,避免法官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直接冲突,有利于维护法院系统的公正廉洁。

目前,河南省高院已要求审判、执行部门首先在内部进行自查,确保不漏一人,同时,由高院人事处、监察室和各业务庭相互配合,摸清情况,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邀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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