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召开2011年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交办会,强调——
认真办理好每一件议案建议和提案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11日 006版)
新华社电(记者隋笑飞)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2011年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交办会。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和全国政协提案交办会精神,自觉接受监督、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高度,认真分析好、研究好、办理好、落实好每一件议案、建议和提案。
胡泽君强调,办理代表委员议案、建议和提案,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办理质量。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尽快解决并明确作出答复;对应当解决但条件暂不具备的或需要进行调研的,要说明暂时不能解决的原因和解决的计划;对因体制或工作机制、工作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充分说明原因,取得谅解。胡泽君要求,各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走访、调研、座谈、邮件、电话等方式同代表委员沟通,要征求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的意见。
据介绍,高检院党组历来高度重视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近年来每年都要专门召开交办会对办理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今年高检院承办议案、建议和提案共108件,主要包括关于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问题、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问题、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建设问题、关于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经费保障体制的问题等方面内容,办理工作涉及高检院16个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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