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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4月07日 星期一

“真无知”还是“假忏悔”

——李启红内幕交易案庭审记

新华社记者 毛一竹 孔博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07日 001版)

6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李启红涉嫌内幕交易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新华视点”记者在现场目击了庭审过程,李启红及其家族成员横跨当地官商两界,权力和资本“合体”,用“市场化手段”搞“资本运作”,制造裂变效应为私人聚敛财富,其做法之大胆、违法所得之巨大令人咋舌。

纵横官商两界的“市长家族”

上午9时10分许,李启红等10名被告人依次走进广州中院刑事第二法庭。李启红头发花白,面容略显憔悴,但回答问题的声音仍然干脆、响亮。与她一起站在被告席上的,还有3名家族成员,分别是其丈夫林永安、弟媳林小雁和弟弟李启明。

据公诉人指控,李启红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林小雁、林永安涉嫌内幕交易罪,李启明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案发前的李启红,是一名“明星”市长。1954年,她出生于广东省中山县石岐镇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从一名普通的藤草工艺社工人走上基层领导岗位,逐步担任中山市妇联主席、市委组织部部长等要职,于2007年出任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2009年获选“中国十大品牌市长”。

李启红家族人员占该案被告人数将近一半,引人关注。而在李启红为一市之长的中山,其家族成员的身影更是活跃于政商两界。公开的资料显示,李启红的丈夫林永安身兼数职,是中山市西区今科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今科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中山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还是中山市第九届人大代表、中山市高尔夫球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启红的弟弟李启明是中山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的法人代表,该公司的另外3名股东分别是林永安及其弟弟林永灿,以及与之有亲戚关系的林元明。

泄露内幕信息竟为“感谢市长”?

在庭审中,李启红家族成员及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谭庆中的陈述,向世人还原了这起内幕交易案的全过程和细节。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底,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筹备集团公司整体上市,2007年6月11日,公司董事长谭庆中向当时的中山市委领导汇报了该计划并获得同意。

李启红在法庭上说:“当时的市委书记找到我,要求我陪谭庆中到北京向中国证监会汇报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在此期间,谭庆中向我建议买点公用科技的股票,因为资产重组之后股票可能会涨。”

在之后的内幕交易中,谙熟证券操作规则的谭庆中为李启红家族逃避监管提供了全程的“服务”,包括购买股票的最高数额,不要使用个人账户等。谭庆中说:“2007年底或2008年初,李启红又让我跟林小雁商量买股票的事,他们让我看一下买股票的过程有没有漏洞、瑕疵,我找到一位上海的律师帮忙,建议他们以借钱名义用他人账户炒股,避免巨额资金流动引起证监部门注意,李启红表示赞成。”

林小雁说,在实际操作中,她从林永安的存款账户转出236.5万元,从李启明的存款账户转出人民币350万元,并拿出自有资金,共筹集人民币677万元,之后林小雁借用其弟弟林伟成和同事刘赞雄的名义办理了证券交易开户手续,分别转入林伟成账户人民币400万元,“借给”刘赞雄人民币277万元,指使朋友关某负责买卖“公用科技”股票。

迟到的忏悔泪

庭审中令人吃惊的是,李启红竟然表示对内幕交易带来的巨额收益“不知情”。她说:“我不知道账面收益有多少,林小雁找过我说收益的事,我说我没时间谈这个问题,等我退休后再说吧。”后在法官的反复提问下,李启红承认知道股票赚了钱。

同样令人惊诧的是,李启红表示自己不知道内幕交易是违法行为。李启红说:“我对证券法完全不懂,纪委‘双规’时我还以为自己只是违规违纪,不知道要负刑事责任,知道后脑袋像要炸开一样,后来纪委给了我一本《证券法》。”

面对法律的审判,李启红在庭审中忏悔落泪。她哭着说:“我确实犯了罪,我对自己的错误感到很痛心,这是我50多年人生最惨痛的教训,我辜负了党的培养,人民的信任,家人的期望,我就快成为阶下囚了,感到很后悔。”(据新华社广州4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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