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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4月07日 星期一

天津开发区百万重金奖“涨工资”企业

此前已兑现奖励7000万元,近30万职工受益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07日 001版)

本报讯 (记者姜明)今后在天津开发区的企业,如果能实现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将可获得该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额15%的财政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记者4月2日从天津开发区工会获悉,该开发区日前出台奖励办法,设立两个奖项促进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据了解,今年天津开发区将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广泛推广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计划全年工资集体协商企业数量达到300家以上。为此,开发区设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奖”、“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特别贡献奖”,每年将评选100家先进企业,由开发区财政给予奖励。其中,“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奖”分别奖励2万元~10万元,在此基础上,对在建立工资协商机制、提高职工收入水平、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方面成绩显著的企业,授予“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特别贡献奖”,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为更好地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天津开发区工会、劳动人事局、国际商会进一步完善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体系,今后企业是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将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及工作开展较差的企业和经营者,不能参加市级以上“和谐企业”等荣誉称号评选。

据介绍,从2006年起,天津开发区就颁布实施了工资集体协商财政奖励政策,至今已兑现奖励约7000万元,使近30万一线职工受益。2006年以来,天津开发区工资显性增长近5亿元,职工实际收入增加近20亿元。

同时,天津开发区不断建立和健全各类劳动争议调解处理体系,建立了劳资纠纷“事前预警—快速调处—跟踪反馈—分析评估”的四步调处机制;完善了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2010年调解结案率达75%以上;建立了两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010年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立案调解成功率达100%;还有153家非公企业建立591项改善劳动关系制度。

天津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子利说,今后开发区还将不断提高就业和收入水平,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机制、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矛盾、争议调解机制、人文关怀机制等,实现新区劳动关系的有序、可控、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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