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时评】完善旅游应急机制
文/尹晓鹏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03日 004版)
日前,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发生里氏5.8级地震。由于应急措施得当,最终无一游客受伤,无一旅游团队受困;日本“3·11”地震发生后,我国各级旅游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在日游客安全,协调各方力量协助游客回国,使在日游客近5000人已全部安全返回。
经历了近年来的“非典”、“印度洋海啸”、“汶川大地震”、“香港游客菲律宾被劫持事件”等一系列危及游客安全的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后,我们更应该明白,对于旅游,同日常管理和生活一样,也需要一套完整高效的旅游应急机制,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来提高全行业驾驭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为游客提供安全保障。并且,这种应对体制应该“常备常新”,以适应现实的需要。
目前,我国国内旅游市场是世界第一,入境旅游市场排名世界第三,有年均近5000万人次的出境旅游市场,市场规模还在不断扩大。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除了“天灾”之外的各种“人祸”的掺入使旅游安全的不确定性愈发严重。就像之前缅甸、利比亚等国的国内局势动荡,这对在其境内的游客和侨胞来说的是非常大的安全威胁。
对此,笔者认为,旅游应急机制建设是当前旅游行业一个极为重要的课题,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和旅游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旅游应急机制,为游客们的出行解决后顾之忧。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应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建立起与国家旅游应急机制相衔接的旅游应急体系,进一步细化旅游应急预案,常备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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