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县考察领导干部“德”行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02日 003版)
本报讯 (通讯员鲍先佳 丁必裕 记者李刚殷)3月23日上午,在浙江台州市级试点乡镇——天台县洪畴镇召开的党委换届考察测评会上,参加测评的118人每人都领到了一张不同于以往的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上面除了对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总体评价等正面测评栏目外,还设置“德”的反向测评栏,罗列了十种不良的德行表现,参加测评人员可以就测评对象在德行方面的表现作出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该镇新一届领导班子换届人选确定的重要依据。
为充分体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天台县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德”的考察,专门制定了《天台县领导干部“德”的考察暂行办法》,在干部年度(届期)考核、晋升考察过程中,综合运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反向测评、公开监督电话、个人报告重大事项等方法,对干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等“四德”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干部提拔任用人选确定的第一要素进行考虑,在其他方面相当的情况下,德的考察评价为“好”的,优先提拔任用,在“德”的反向测评中,考察对象在德行方面的不良表现有3项(含)以上的得票超过参加测评人数的30%,不得作为拟任人选提拔任用。
对干部实施干部“德”的考察,此举在许多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认为这有助于防止道德品行差的干部进入领导干部队伍。参加测评会的洪畴镇干部小杨说“作为乡镇干部,今后我们要在注重能力的同时,更加注重自己的德行,切实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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