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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4月02日 星期一

【社评】让劳动者远离尘肺病伤害:期待事后处理倒逼事先预防

□本报评论员 张伟杰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02日 003版)

如果问责真的能够稳准狠地落到那些渎职者身上,我们有理由相信,更多的执法者能够切实履行自己肩负的责任,把职业病预防工作落到实处,让更多劳动者远离职业病伤害


本报3月28日刊发《我就想多活两年看着儿子毕业》一文,报道了河北尘肺病人郭海良陷入生活困境的痛苦经历;同一天,央视播出了江西修水村民患尘肺病、政府赔偿杯水车薪的新闻;还是同一天,《中国经济时报》刊发《四川甘洛近百农民工疑似尘肺病死亡调查》。

尘肺病这一比较特殊的职业病通常仅发生在矿山开采、金属冶炼、机械制造业、公路建设等少数行业。然而从近年的情况看,尘肺病患者在职业病患者中所占比例颇高。卫生部的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2万余例,其中尘肺病65.3万例。

统计数字是冰冷的,但在每一个数字后面,都实实在在地有一个正在艰难呼吸的肺,有一条正在挣扎的生命和一个悲伤甚至即将破碎的家庭。

尘肺病的问题并非今天才暴露出来。本报2006年曾对江西等地的尘肺病问题做过深入报道,记者引用了一位矽肺病(属尘肺病的一种)专家2003年在江西修水县上衫乡调查后说的话:“用不了10年,上衫乡就会变成寡妇乡。”可以说,触目惊心的现状让公众期待,有关方面应该站出来好好治一治这个问题。多年来,各地关于“要严格监管、加强预防职业病培训力度”等建议也一直不断,可问题似乎并没有彻底改观,现实一再“老调重弹”,尘肺病患者的生命在不断凋零。

另据报道,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率有关部门到江西修水县上衫乡,看望部分因矽肺病致贫的困难群众,表示要从“救治、救助、脱贫、问责”四个方面着手。所谓问责,即要对违法采矿的法人业主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党政领导错误决策,决策失误带来今天这个后果的,要按照干部问责的要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地方高官如此表态,赢来舆论的一片叫好。当然,人们更在期待,这样的事后处理能不能促使事先预防机制落到实处。毕竟,在职业病防治体系中,与事后的问责相比,事前的监督、预防工作更加紧要,也更能从根本上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

其一,职业病对劳动者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巨大,从罹患尘肺病等职业病患者的经历可以看出,与他们工作时挣的钱相比,其后治病花的钱更多。其二,从医学上说,诸如尘肺病、慢性苯中毒等目前多发的职业病现在尚无法根治,一旦染病,劳动者只能采取治疗措施控制病情的发展,其中很多人将终身丧失劳动能力,成为家庭的“负担”。其三,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看,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是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首要目的。另外,抓好职业病预防还能为国家的工伤保险基金节省大笔支出,让更多已经患病的劳动者得到更好的救治。

就尘肺病问题,早就有专家表示,预防的关键在于防尘。防尘工作做好了,劳动环境中的粉尘浓度就会大幅度下降,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基本上可以防止尘肺病的发生。可事实告诉我们,当监督缺位、问责乏力时,黑心老板肆无忌惮地让劳动者置身于不安全的生产环境中,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

如果问责真的能够稳准狠地落到那些渎职者身上,我们有理由相信,更多的执法者能够切实履行自己肩负的责任,把职业病预防工作落到实处,让更多劳动者远离职业病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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