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系列报道(12)在职工的期盼中前行
——广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纪实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万物吐绿的三月,广西对全区各级工会工作的年度目标考核细则正在紧张酝酿中,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将在六大项重点考核工作中占据重要一环。
“工资集体协商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紧密相连,今年这将是广西工会重中之重的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梁建强表示。
从这个春天启程,一项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职工队伍稳定的劳资和谐工程,正在八桂大地加速铺开。
协同劳动关系三方共同开展工作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主要的社会关系,没有劳动关系的和谐,社会的和谐也不可能实现。”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陈际瓦在2月23日召开的自治区总工会十一届三次全委会上的表述,是广西工会界多年来的共识。
近年,自治区总工会年年都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等,列入对各级工会的年度工会目标考核中,从而将协调劳动关系各项工作引向制度化规范化。
早在2005年,广西即成立了由劳动关系三方领导组成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全区各市县也相应协同劳动关系三方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推进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单靠工会一方的力量,在全区大规模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难度很大。”梁建强感叹。为此,自治区总工会注重加强三方的协调沟通,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着力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突出问题。三方还共同制定了《广西<“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08年-2010年)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中明确开展创建活动的详细实施措施。
2010年下半年,自治区总工会联合人社厅、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工商联,在全区深入开展企业工资分配状况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调研督察。2010年9月,三方及工商联又联合召开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经验交流会,十余个先进单位登台作了经验介绍。
为了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2010年12月,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工商联共同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我区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的意见》,决心用两年多时间努力实现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工作全覆盖。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黄道伟强调:“组建工会既是工会组织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
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走在全国前列
大赛璐(南宁)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一个持续亏损了8年的日资企业,职工队伍却出奇的稳定,职工的流失率只有自然消减的2%。35岁的生产部职工陈建颖已在该公司连续工作了16年,尽管每月收入在当地仍处于中低水平,但他没有选择离开,“工会努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让我们看到了诚意和希望。”
该公司安环部部长兼工会主席陈宁德表示,工会把维权的重点放在了员工最关心的收入上。在2009年5月重新签订的集体合同上,工资协商部分将夜班补贴提高了1倍,凡涉及加班加点的,均要求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予以支付,并明确将员工收入增幅以GDP、CPI的增幅为主要依据写进合同。
越来越多的非公企业像大赛璐公司一样,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来聚集人心、稳定队伍。2006年初,贺州市总工会在对18家各类企业的调查中发现,对工资状况不满意的职工高达95%,有的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了上百倍,工人工资还原地踏步。在稳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由2006年的987元增长到2009年2058元。
在南宁,市总工会牢牢把握工资集体协商的关键,每年依据劳动部门提供的工资指导线,指导基层工会学会分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协商中确定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率,确保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在柳州,柳南区工会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各项评先、评优活动,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工资是民生之源。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总工会主席李达球多次强调:工资收入是职工生活的基本来源和保障,是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
2010年8月,自治区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我区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各级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目标任务,建立定时的工资集体协商上报制度。
自治区总工会将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列入工会干部培训的必修课,2010年培训人次达3000多人,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工会干部在协商中不敢谈、不会谈、不愿谈的困境。2010年,自治区总工会积极参与广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最终使最低工资线提高了20%。
如今,全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已达1223人。他们在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在全区推动形成了“工会主动要约——提出整改建设——责令改正——执法追究”的工作链。
目前,全区已建会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分别达到2.3万家和1.6万家,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已达65%以上,走在了全国前列。
和谐劳动关系让职工幸福倍增
崇左市被誉为“中国糖都”,共有15家制糖企业,每逢榨季,有关加班费的纷争就成了众多“糖老板”心中的隐忧,和谐的劳动关系无论对职工还是企业,都意义非凡。
外资企业广西南宁东亚糖业集团公司的3700名职工对此深有体会,过去企业发放的加班费都是企业自定的基数,与法律规定的应发数额有一定的距离。劳资双方酝酿的矛盾终于在2009年7月爆发。该集团公司下属的扶南糖厂数百名职工为此静坐、停工,其他6个企业数千职工人心惶惶。
事件发生后,市县总工会及时赶赴现场,并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了东亚糖业集团公司工资协商集体合同和解决争议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吴淑兴亲任组长。经过5轮会议磋商,最终使企业补发了1000多万元的2007/2008榨季的加班费。2009年11月10日,东亚集团所辖的7家企业在南宁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同规定,今后工资专项合同一年一签,每年都要召开职代会,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进行修订完善。合同公布后,各糖厂2009/2010榨季如期开榨。当职工们陆续拿到这笔迟来的加班费时,一些职工对只有几名工作人员的企业工会刮目相看,感叹“想不到工会还能帮职工提工资”。
崇左市总工会法工部部长农彩珍告诉记者,通过此事,工会组织在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中发挥的作用得到了政府、企业和职工的高度评价。
河池市的南方有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仅用15年的时间,就由一个员工不足200人的小民企,成为广西最大的铅锌锑综合冶炼企业,员工达3500多人,年产值超50亿元。公司总经理周南方认为“员工就是企业的最大财富”,和谐的劳动关系成了南方的最大特色。他常对员工们说:“我作为一个企业负责人,不能改变这个社会,但我们会努力改变你们的生活。”
正是秉承这样的观点,南方公司两年里投入了两亿多元改善员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在该公司铅锌厂,一排排整齐的员工住房宿舍,有两居室、三居室,房间24小时热水供应。员工感叹:“住厂里,比住自己家还舒适。”南方还建立起完善的员工工资增长机制,使员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目前员工工资处于河池市同行业最高水平。
全区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广大职工对工会的信任度明显增长,职工的入会率也有了新的突破。截至2010年9月底,全区新发展会员79205人,完成全年任务171.9%,其中新发展农民工会员占新会员总数54.2%;全区新发展基层工会组织4307个,完成全年任务146.2%。自2004年全总开展组建考评以来,自治区总工会连年获得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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