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通报部分矿用电缆生产企业存在严重问题
撤销6家企业15个矿用电缆产品安全标志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30日 001版)
本报北京3月29日电 (记者王冬梅)记者今日获悉,3月28日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井下矿用电缆产品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撤销了江苏泛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15个矿用电缆产品、暂停了57家企业520个矿用电缆产品的安全标志。
《通报》指出,2010年5月至12月,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对全国308家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电缆生产单位的生产能力和产品安全性能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结果看,绝大部分矿用电缆安标产品的阻燃性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但部分矿用电缆生产企业存在严重问题:一是部分中小生产企业管理松散,责任体系不健全,缺乏诚信意识,个别企业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过分缩减成本,降低了产品质量;二是一些生产企业技术水平较低,专业人员流动性大,难以提供长期、有效、稳定的技术保证;三是有的企业存在电缆成品安全标志标识使用不规范,出厂检验原始记录缺失,检验纪录弄虚作假的现象;四是有些生产企业取证后不能严格按照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规定组织生产。
依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有关规定,撤销了江苏泛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方圆电缆厂、衡阳正工线缆有限公司、天津市江北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天津市奥达电缆有限公司线缆分公司、云南巨力线缆制造有限公司等6家生产单位15个产品的安全标志。暂停了安徽百商电缆有限公司、沧州红星线缆有限公司、抚顺市电线电缆总厂、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线缆厂等57家生产单位520个产品的安全标志。被撤销和暂停的535个安全标志产品占矿用电缆安标产品总量的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