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夜饮酒半斤 打警察乐极生悲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21日 007版)
本报讯 在去年圣诞节喝醉并对警察大打出手的宋河(化名)近日被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2个月拘役。
现年32岁的宋河,是个“文化人”,此前一直担任一家杂志社上海办事处负责人一职。
2010年12月25日夜晚,在沪单身的宋河到朋友家欢庆圣诞。诸多男女朋友频频举杯。心情大好的宋河在整个聚会中喝下了约半斤白酒、一瓶红酒。
凌晨时分,宋河与两位好友离开了朋友家,又来到上海市巨鹿路上的一个酒吧,准备再次喝酒。
这时,宋河已渐渐感到酒劲上了头。看他走路不稳,酒吧保安就劝阻他离开该酒吧,但宋河见路旁有一辆候客出租车,不但不肯上车回家,还开始滋事。他不仅拉坏了保安的衣服,还用硬物撞击车辆右后侧门致撞出一个凹坑,且不愿予以赔偿,由此引发了争执。
凌晨1时许,接警后的两辆110巡逻车赶至现场,巡警见宋河失去理智,无法接受盘问便把他带至派出所等候处置。在派出所的候问室内,醉酒的宋河答非所问,先用手拍击警长肩膀,然后用双手勾住警长的头部,用前额撞击警长的头部,随后又拳头猛击警长的面部,致警长顿时血流满面构成了轻微伤。在警长及社保队员的合力制止下,宋河才老实了下来。
直到当天早晨,宋河才恢复了理智,他却对之前自己的妨害公务行为丝毫没有记忆。宋河承认:“当时我真的是喝多了,如果有证据证明是我殴打了民警,我愿意认罪吸取教训,并赔偿他人的损失。”
在法院庭审中,宋河对所犯罪供认不讳,并在家属的帮助下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因此,法院酌情从轻作出了判决。
(李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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