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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3月21日 星期一

房东要卖房我该怎么办?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21日 007版)

去年8月,我向房东张某租了一套两居室,约定租期一年。因为租金不高,居住条件也好,我非常满意现在的状况。但没想到张某前几天告诉我,他打算把房子卖了,现在已经有好几个人想买他的房子。张某让我随时做好搬家准备,一旦买房人的出价达到他中意的价格,他就卖房。张某也知道我们的房子租期没到,他说会把剩余的租金还给我,还多给我三千块钱赔偿金。尽管如此,我还是不想搬走。

请问,我有什么办法继续租住下去吗?

读者 黄龙佳


黄龙佳

你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租住到租期届满。在法律上,有“买卖不破租赁”的说法,就适合于你的情况。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另外,该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物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根据上述规定看,你可以要求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也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把房子买下来。

洪 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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