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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3月19日 星期一

南通19名外来农民工喜获经适房

以后每年拿出市区经适房总量的15%保障外来农民工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19日 001版)

本报南通3月18日电(记者王伟 特约记者王君东)“多年来梦想在南通城里拥有自己的一个家的愿望,今天终于实现了!”江苏省南通市今天下午举行首批优秀农民工经济适用房购房通知书发放仪式。来自徐州睢宁在江苏三友集团务工的凌冲拿到通知书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包括凌冲在内,今天共有19名优秀农民工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较长的外来农民工拿到了经济适用房购房通知书,真正成为“南通市民”。

为加快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步伐,南通市近年来通过兴建外来职工公寓、纳入廉租房保障等措施,大力推进农民工“安居工程”,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尤其是外来农民工在城市实现了“工者有其屋”。去年5月,该市在全国首开先河,将优秀农民工纳入政府经适房保障范围,经本报及其他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关注。

据悉,此项举措由南通市总工会、人社局和房管局共同实施,“优秀农民工”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较长农民工”两类人群可享受该政策。去年9月,经过报名、审核、公示等,19名外来农民工成为首批经适房的受益者。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陆玉明告诉记者,今年1月14日,首批通过审核、公示的19名农民工在市纪委、市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了经济适用房的抽签和选房,分别选上了各自满意的房源。此后,相关部门又和金融部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沟通,为农民工购买经济适用房提供信贷服务。中国银行南通分行向每位购房者提供了一次性资助5000元。

陆玉明介绍,2009年,南通市总工会对市区外来农民工住房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表明,凭外来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在城市买商品房几乎不可能。据此,市总工会、房管局、人社局提出了将优秀外来农民工和缴纳社会保险年份较长的外来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议。去年5月,该市出台了《关于将南通市市区优秀农民工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较长的外来农民工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的意见》。

陆玉明还透露,今后,南通将按照住房保障规划,每年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总量中按15%的比例,作为优秀农民工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较长的外来农民工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

南通打破经济适用房配售身份限制、将外来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的做法,曾被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全国介绍,称“这一举措,在江苏乃至全国开创了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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