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社会需求 反映公众意愿
民生将成“十二五”立法主旋律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张伟杰)“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像什么?就像一棵大树,宪法就像树干,在树干上有7条主枝,就是我们讲的7个法律部门。在主枝上面有很多旁枝和叶子,这就是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在这个树上挂满了累累果子,每一个果子都代表着国家的一项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就是我国立法工作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在今天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的比喻生动形象。记者从发布会上还获悉,加大民生立法将成为“十二五”期间立法的主旋律。
据介绍,到2011年2月底,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9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目前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7个法律部门、3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徐显明说,判断一个国家法律体系是否形成的事实标准之一,是看一国的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所有方面是否做到了有法可依;另一个事实标准,是看每一位公民的各项权利能否通过现行法律获得确认和保护。
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表示,我们所有的法律部门都有一个民生视角,目的就是要保护民生,使大家生活得更幸福。她说:“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和我国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过程同步的,其形成是回应社会的需求,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信春鹰还透露,2011年要修改职业病防治法,主要解决职业病鉴定的机制和体制问题,使职业病的鉴定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从而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同时,“十二五”期间立法重点会在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转型和加大保障民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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