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表述评文章
房地产改革正在“过大关”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09日 003版)
本报北京3月8日电 新华社今天发表署名文章,称我国楼市调控已进入“攻坚期”,房地产改革正在“过大关”。
文章说,“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
这是一个重大的民生承诺,为今后房地产调控和改革确定了方位,也为科学看待房价问题确立了坐标。
国土资源部透露,“十二五”期间,将确保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70%。
为确保房地产的科学发展和住房体系的科学建设,从中央到地方,致力于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的新一轮政策举措和改革探索正逐步展开。
考核问责制度的建立,将使保障房供应成为“硬约束”指标。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从而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要追究责任。
文章指出,正如改革从整体上正进入攻坚阶段,我国房地产改革也在进入“深水区”。楼市调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对房地产改革的复杂性要有充分认识,对破解13亿人住有所居这一世界性难题的艰巨性更要有深刻认识。
人们有理由期待,随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随着“商品房+保障房”供应体系的日益完善,随着地方财税体制和收入分配改革走向深入,房地产有望逐渐步入“理性开发、持续发展”的轨道。而随着社会对楼市与房价关注热情的逐步“降温”,“住有所居”就将不断从梦想走向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