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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3月07日 星期一

“恶意欠薪入罪”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尊重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07日 002版)

本报北京3月6日电(记者王娇萍 沈刚 郑莉)“恶意欠薪入罪,体现了国家对普通劳动者的尊重和保护。”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今天举行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记者会上,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表示。

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邹震在接受记者集体采访时,曾就“恶意欠薪入罪”大声疾呼。“因此,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恶意欠薪入罪’,我们是十分欢迎和拥护的。”

据了解,近年来,针对屡禁不止的欠薪现象,全总率先倡议“恶意欠薪入罪”,并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途径向国家立法机关提出建议和主张。

“‘恶意欠薪入罪’,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遏制一些企业肆意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不过邹震表示,推动薪酬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还需把提高劳动者报酬作为重要目标,建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机制。

据介绍,工会组织除了致力于参与国家有关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工资条例等的制定、修改,为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提供法律和制度上的保证,还将积极推动并协助政府建立和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等制度。

“要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以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邹震同时表示,工会将推动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增加职工福利,努力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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