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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3月02日 星期三

陕西万名交通职工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福利待遇相应提高,所增成本通过减少非生产性建设投入等途径消化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02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于宛尼)“我们不再是吃青春饭的‘候鸟’,是企业的主人了。”2月28日,陕西高速集团公路养护工郑西璐谈起新近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显得无比高兴。自2010年起,陕西省交通系统万名职工获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来的“泥饭碗”变成了更留人心的“瓷饭碗”。

陕西省高速公路系统的收费员、治超员、路政员等一线职工有2.5万余人,原来大部分为劳务派遣形式或聘用制,人心涣散,由于服务不到位、工作不认真等导致的事故投诉率较高。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工会主席陈武汉说,工作中,我们提倡微笑服务,但很多员工抱怨,“工作多拿钱少,笑不出来。”在后来的一次调研中发现,员工对企业没有归属感主要原因在于,干部待遇与聘用制待遇的差别使得员工认为企业用工不公平,企业凝聚力不强,制约了员工服务质量的提高,抑制了员工岗位创新能力。为此,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关于规范国有高速公路企业劳动用工若干规定》,要求凡是高速公路管理岗位及收费、治超、路政、监控工作岗位的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满2年及以上,本人自愿,企业同意,并经考核合格,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分配做到同岗同酬,岗变薪变;企业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5项社会保险的基础上,统一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

全国劳模、陕西省高速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靳宏利坦言:公司有3350名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保险等一系列待遇提升导致企业成本上升了8700万元,企业经营压力增大了不少。“员工福利不能省,我们可以在办公经费、招待费上‘省吃俭用’。”靳宏利说,“2010年起,公司严格内部管理控制,优化非生产性成本方案,减少非生产性建设资金,降低5%的办公经费、招待费。”

西北政法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谢德成教授评价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打破了企业劳动关系上的人为界限,一步到位的‘五险一金’,解决了企业员工三六九等待遇的不合理现象。”

伴随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陕西交通职工的生活水平亦获得逐步改善。“宿舍双人间,食堂三餐不重样,图书室可上网,下班就能洗上热水澡。”郑西璐说,“所有员工待遇均等、晋升机会平等了,大家都安心工作了。”

截至目前,陕西已有10773名交通职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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