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时评】外出游玩需克制情绪
文/尹晓鹏
《工人日报》(2011年02月20日 004版)
据《澳门日报》报道,2月14日上午一个26人辽宁旅行团抵澳后,疑有团员不满负责接待的女导游未有高举接团牌而出言责骂。双方理论期间,另团一名男导游上前劝阻,疑遭三名男团员围殴,男导游倒地受伤送医院。受伤导游程先生表示,希望循法律程序讨回公道。事发后,澳门专业导游协会表示,聘请律师向涉嫌殴打导游的游客追究法律责任。此事已经涉及司法范畴。
进入2月份以来,香港、台湾、澳门相继发生大陆游客与当地导游纠纷事件,且三起事件中均有殴斗行为,惊动当地警法机关。几次事件除了惊讶于游客的脾气渐长之外,应该更理性地反思的是游客的法制观念。
游客只要自己认为有理,游客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和程序维护权益,但拳脚相加,置法制于不顾,那就无法原谅。从逻辑上,动拳头打人的那一刻,当事人已经把自己置于非法和无理的境地,又如何谈维权呢?事实已经表明,用拳头来维权,只能适得其反。
据悉,涉及事件的两名导游说,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还手。这令人敬佩他们的冷静,遇事克制的做法。如果他们当场进行还手自卫,事情很可能闹得更大。如果三名游客也是冷静的,这么小的事情绝不会演变成伤害事件。用嘴不用手,应该是游人旅游中遇事采取的方式。
这些事故,为游客们敲响了警钟:在享受服务的同时要遵守法律法规,也要懂得尊重别人,理解别人。出去游玩要有一个好的心态,对自己的情绪有所克制。遇到事情更要宽容,换位思考,纠纷就会少一些,也不会影响到游玩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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