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妇女挑战“夫妻同姓”制度
日本的“夫妻同姓”法律制度已经存在了100多年,实际情况就是“妻随夫姓”。现在,这项制度受到了挑战。2月 14日,3名日本妇女和1对夫妻向东京地方法院起诉,要求废除“夫妻同姓”制度。她们以民法中有关要求夫妻同姓的规定,侵犯了个人尊严和夫妻同等权利为由,要求日本政府受理其以夫妻婚前各自姓氏提出的结婚申请,并支付600万日元的赔偿费。
提起这次诉讼的原告之一,日本富山县原高中教员、75岁的塚本协子在法院申诉说:“我平时使用自己的姓氏,但在正式场合签署法律文件、办理护照和信用卡时不得不使用丈夫的姓,这让我遭受内心创伤。我的名字代表我自己。我生下来就叫塚本协子,死的时候也想叫这个名字,这是我的愿望。”
另一名原告嘉山惠美申诉说:“名字应该由个人,而不是由法律决定。” 嘉山在2000年因为坚持使用本名,导致地方政府拒绝批准其结婚申请。“我认为,只因为夫妻两人使用不同姓氏就认为他们没有结婚的想法不对,我不想让丈夫改姓,因为不想让他体会到与我相同的感受。”后来,嘉山用夫姓登记结婚,日常生活中却仍然使用旧姓。这样一来,她办理各种手续时都需确认是否为本人。她对繁琐的手续感到“忍无可忍”,最后不得不递交离婚申请后继续和“前夫”生活在一起。
这次是第一次有人走上法庭,要求夫妻结婚后可以继续沿用婚前各自的姓氏。由于该行为挑战了日本传统习俗和法律规定,在日本各界引起了较大反响。
“夫妻同姓”是日本根深蒂固的传统习俗,并受到法律的保护。日本现行的民法是1947年制定的,其中按历史沿革明确规定了夫妻同姓原则。根据日本民法第750条规定,夫妻结婚后,必须选择丈夫或是妻子一方的姓氏,否则将无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且在婚姻存续期间,户籍登记、办理驾照等各种情况,都需要夫妻双方是一个姓氏。此外,这一法律不仅适用于夫妻双方都具有日本国籍的情况,还包括加入日本国籍的外国人。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民法中对“妻随夫姓”还是“夫随妻姓”没有明确要求,但是据统计,日本社会98%的夫妇都选择了“妻随夫姓”。
日本公众实际上对这一问题也持不同观点。最近一项调查显示,37%的受访者支持修改民法,35%的受访者反对。一些崇尚独立的女性表示非常支持修改民法,她们认为改随夫姓有违男女平等,让人感觉女性是依附于丈夫存在的,缺乏自我认同感,还有不少人担心婚后改名会影响自己的工作或与周围人的关系。一些传统主义者则认为,“妻随夫姓”是一种美德。另有一些爱情至上主义者则认为,“妻随夫姓”如同婚戒一样散发着浪漫气息。
其实,在日本有很多人并不希望结婚后更改自己的姓名。为了规避法律规定,很多人选择了事实婚或是所谓“通称使用”的做法。事实婚就是不领结婚证而实际上以夫妻名义生活;“通称使用”就是在法律规定的正式文件上,使用夫妻同姓,但是实际生活中,夫妻依然各用各的姓氏。这两种办法弊端很多,例如事实婚会导致夫妻双方的一些法律权利无法得到保障;而所谓的“通称使用”,又会使一人在不同场合使用不同的名字,无端添了许多麻烦。这次起诉日本政府的五名日本人,都是深感事实婚和“通称使用”做法的弊端,愤而走上法庭。
近10多年来,以民主党为主的日本一些政党和团体一直在为修改现行姓氏制度而不断努力。据法务省统计,旨在修改民法中“夫妇必须同姓”条款的提案就曾先后被提出20多次,但均未撼动根基深厚的现行制度,提案遭当时执政的自民党坚决反对,他们认为夫妇别姓有损家庭团结。
2009年8月,民主党在赢得日本众议院选举后旧事重提,拟推动其在野10多年来始终未能成功推出的民法修改议案。
目前,在日本社会提出夫妻别姓的主张还面临重重阻力。当初竭力推动该议案的两名重要代表人物——原法务大臣千叶景子和原消费者行政担当大臣福岛瑞穗都已先后去职,因而缺少女性领军人物继续推动这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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