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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2月19日 星期一

区域谈底线 行业谈标准 企业谈增长

河南产业聚集区将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人日报》(2011年02月19日 001版)

本报讯 (记者余嘉熙)河南将在两年时间里,在全省产业集聚区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把调整劳动报酬为核心的经济利益作为集体协商的重点,以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产业集聚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河南省总工会近日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今年年底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产业集聚区要达到80%以上,并签订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到2012年,全省所有产业集聚区全面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按照区域谈底线、行业谈标准、企业谈增长的思路,建立并形成区域内二级要约协商,二次要约协商的格局。”河南省总负责人表示,凡工会组织健全的产业集聚区,应开展产业集聚区层面的工资集体要约协商,签订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产业集聚区内所有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产业集聚区工资集体协商可由属地市、县(市、区)总工会代行要约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产业集聚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高于同地区其他区域。

目前,河南全省180个产业集聚区的生产总值已占全省GDP的40%左右,入驻企业达数万家,由于回流务工人员和农民工的大量涌入及新建企业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迫切需要在产业集聚区推进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为此,河南省总要求各级工会组织从本集聚区劳动关系的特点和行业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对生产经营正常的行业和企业,要突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生产经营困难的行业和企业,突出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对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突出理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提高劳动者报酬在企业分配中的比重;对外资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进驻企业,在总部工资集体合同基础上进行二次工资集体协商,签订本企业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其标准不得低于总部工资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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