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干部论坛】维权呼唤大协作
□张维仲
《工人日报》(2011年02月18日 002版)
团结协作,是中国工运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在中华民族进入伟大复兴的新的历史时期,肩负维护广大职工权益职责使命的工会组织,尤其需要弘扬这一优良传统和作风,也就是要进行维权大协作,共同营造中国工会是一家的和谐氛围。
在现实条件下,工会维权还多是地域性的,尽管有的地方开展了跨区域的源头维权、双向维权,但如何进行大联合、大协作,眼下还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运作模式。另外,虽然有些工会组织对建立协作机制有过探讨,但多限于与法院、劳动及相关部门之间,或者是局部范围之间。工会系统内部运转有序、程序规范的协作机制还是空白。
笔者认为,要推动以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为重点的双向维权工作,各级工会之间必须加大协作力度,从工会自身多挖潜力,加强对工会法律法规的研究,加强建章立制,形成以全总为中心、各地为辐射、彼此呼应的工会系统相互协作配合制度体系,并使之规范化、常态化。有关部门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具有统一约束力的具体规定,明确各级工会之间开展异地维权的协作义务、职责、程序等,以求对工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社会化。
(作者单位: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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