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写进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
代表委员建议为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立法
本报长春2月15日电 (记者彭冰 通讯员王丹)正在召开的2011年吉林省两会上,许多人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被明确写进了省政府工作报告。这一变化立即成为该省两会代表委员的热议话题,“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立法”成为惹人瞩目的一条建议。
近年来,吉林省经济快速增长,百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站在吉林看全国,差距还很大”。有政协委员算了一笔账:2007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为2500元;2008年为2952元;2009年达到3169元。同时,资料显示:到去年三季度末,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项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是7941元,占63.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一局面?吉林省政协委员、省社科院社会所所长付诚认为,“过度强调投资拉动,劳动报酬比例严重压低”是一个重要原因。据介绍,“十一五”期间全国各省的投资率一般在35%~40%左右,而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年增长率持续保持在40%~50%水平。“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大幅度偏向固定资产投资,高投资率挤压了劳动报酬率。”付诚说。
另外,工资形成机制不完善,也是导致很多普通劳动者“干得多,挣得少”的重要原因。付诚委员表示,尽管近两年,建筑业和传统服务业的劳动报酬得到大幅度提升,但低端产业市场化工资形成机制并没有改变劳资关系,无论是对话语权的掌控,还是协商方式,资本的强势地位仍显而易见,劳动者在薪资博弈中缺乏议价能力的状况仍没有逆转。
吉林省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都提到了工资集体协商对收入分配的关键作用,该制度被首次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令他们颇为欣喜。近年来,吉林省各级工会组织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主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代表组织等协调配合,到目前,全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达到7149户,占建会企业总数的35.67%,覆盖职工97.2万人。省政协委员、吉林市总工会副主席宋秋实表示,虽然工资集体协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深入推行与全面落实,尚需党政高度重视以及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形成“政府主导、工会力推、劳资互动”的协商格局。
“工资集体协商对企业与职工是双赢,同时也是增加劳动者消费能力、拉动内需、实现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一些代表、委员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关键在监督与落实,为此,要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立法,为该制度的顺利推行提供刚性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