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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2月01日 星期一

职工收入列入集体合同文本

莱钢每两年提高一次岗位工资

《工人日报》(2011年02月01日 001版)

本报讯 (记者孙覆海 丛民 通讯员王少坤)新年伊始,记者从莱钢集团了解到,该集团采取规范化运作、理性化落实等措施,把推动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调整劳动关系、深化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截止到2010年底,莱钢已连续15年推行以签订集体合同为主要形式的平等协商制度,职工收入及工资增长幅度作为重要协商内容被列入集体合同文本。

莱钢每年的绩效考核方案都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各单位依照年度考核结果动态调整职工岗位工资档次,同时,每两年左右提高一次岗位工资标准,完善了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作为大型国有企业,莱钢首先在科学规范上下功夫,莱钢在召开职代会前首先与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重点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当年经济效益的变动、经营计划完成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为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数额查找现实参考依据。然后,通过座谈、访谈、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征求职工对年度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和要求,以此制定工资集体协商意向。最后,通过工会常委会议,讨论工资集体协商草案,寻求行政方的理解认可。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信息不对等”是影响平等协商的障碍。为此,工会利用职代会监督检查员的身份召集财务等部门说明情况,在允许的范围内争取获得更完整的材料,以保证协商的需要。

在工资协商中,为使平等协商顺利进行,工会把协商的目标分为“确保目标、争取目标和机动目标”三个档次,“确保目标”是指完全符合政策规定,又涉及大多数职工利益且在短时期内又可能实施的事项;“力争目标”是指符合政策规定,涉及部分职工的利益且协商意见不太一致的事项;“机动目标”是指部分符合政策规定,涉及少数职工的利益且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通过分级协商,既得到了企业行政的支持,又赢得了职工的理解。

同时,莱钢建立首席员工、金牌工人等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制定了《优秀技术技能人才选拔及管理办法》、《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技师职务评聘考核管理办法》,每两年选拔一次优秀技能人才和首席技师,分别给予每人每月800元、2000元的津贴。

近3年来,莱钢职工年平均工资增幅为2%,一线职工年平均工资增幅为3%左右,管理、技术人员和一线职工收入差距按照适当拉开档次原则,有效控制在1.5倍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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