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听取工会工作汇报时强调
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企业和谐社会和谐
本报讯 (记者肖玉保 吴铎思)“工资集体协商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加强工会干部和企业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企业和谐、社会和谐。”1月25日,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在省委常委会听取工会工作汇报时强调,要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建立与福建发展实际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路平代表省总工会党组传达了中央书记处关于工会工作的指示和全总十五届五次执委会的精神,汇报了2010年全省工会工作。
在听取汇报后,孙春兰指出,福建工会工作基础好、环境好、作用大。去年以来,各级工会在“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推动企业建立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和谐企业创建、加强服务职工和帮扶困难职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体现了较强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发挥了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孙春兰强调,全省各级工会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特别是以创建和谐企业为平台,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以工会组建为抓手,较好地落实了全总提出的“两个普遍”的任务。
孙春兰要求,各级工会要按照全总十五届五次执委会的要求,从福建实际出发,认真抓好落实。一是要抓好工资集体协商这一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和企业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切实解决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三难”问题。二是要继续加强工会组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针对当前福建的实际情况,尽快把规模以下的小企业工会建立起来,最广泛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起来。三是要高度重视各级工会和工会干部的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作风转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职工,努力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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