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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1月27日 星期一

代表委员献策扭转“资强劳弱”

——地方两会聚焦职工维权

本报记者 车辉
《工人日报》(2011年01月27日 001版)

春节前,全国各地紧锣密鼓地先后召开了两会。带着民意的诉求,各地的代表委员积极参政议政,他们不乏真知灼见的发言,对社会政策的未来发展有巨大影响力,话题指向在一定程度上也昭示出社会表层下的内在发展趋势。

记者梳理部分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发现,在社会转型,“资强劳弱”大背景下,职工权益的维护成为他们高度关心的话题。

工资集体协商能否尽快立法

去年以来,在“深圳富士康”等事件后,工会维权取得明显成效。但毋庸讳言,工会主动介入的背后,凸现出一些地方企业劳动关系的紧张。

目前,劳资双方天然的巨大差距,双方博弈过程中“资强劳弱”特征日益强化,劳资矛盾逐渐凸显。如何保障双方工资协商谈判的合理顺畅,是一道待解的时代命题。

1月16日,北京市政协委员、市总工会原副主席侯小丽对此提出建议:“应尽快对工资集体协商进行立法。”

侯小丽说,北京市在2010年的工资集体协商推行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市总工会发布的计划显示,到2013年,全市超过80%的建会企业普遍建立工资协商制度,实现各类企业全覆盖。

“虽然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对集体谈判均有规定,但比较原则,还不健全不完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部颁规章效力又比较有限,缺乏强制力,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无法可依,企业很可能不配合工资集体协商,员工无法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侯小丽建议,尽快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进行立法,从制度上解决这一问题。侯小丽委员所在的工会界别将此作为团体提案提交大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李明提交提案,建议新疆推进工资协商立法,保障劳动者获得与付出对等的报酬;昆明市政协委员彭萍安提出,应制定《昆明市工资集体协商条例》,通过强制性立法介入市场分配体系,从而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推行提供法律上的刚性支持和保障。

各地两会同时涌现出的通过法律来加强对职工工资权益问题维护的声音,充分表明维护劳动者经济权益仍是民心所指。

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

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讲,最大的问题不仅是能否得到合理的劳动回报,更重要的是避免城市主流社会的边缘化,如何以新市民的姿态融入城市生活。

对于维护农民工权益问题,各地两会代表委员关注度非常高。甚至出现了“抢话筒”的现象。

重庆两会现场,重庆市人大代表陈三惠提出了“帮扶城市又一弱势群体——环卫工人”的建议。同会场的代表涂建华听完后立即抢过话筒,称自己愿意捐出800万元设立环卫工人帮扶救助基金。

在内蒙古自治区两会期间,部分代表委员与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座谈,围绕的主题就是如何加强社会融入。

在浙江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收到的提案中,“新生代农民工”多次出现。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企业的结构性缺工、用工荒和新生代农民工找不到工作的矛盾同时出现。部分政协委员呼吁,帮助在浙新生代农民工提高技术水平,帮助他们适应浙江企业转型的需要已成为当务之急。

民营企业职工的权益维护亟待加强

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以来,大量新兴企业涌现出来,其中民营企业职工权益维护尚显薄弱,地方两会代表委员对此十分关注。长沙市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出要关注新兴企业职工的午餐问题。

城市楼宇中聚集着众多的新兴企业职工。他们就餐通常选择小餐馆、街边盒饭、外卖上门等经济实惠的方式,营养结构和安全卫生得不到保证。

委员提案建议,“白领午餐工程”要作为民心工程加以推进,可通过引进大型专业食品企业、开通流动餐车等方式开展午餐定点配送供应,建议政府对“白领午餐”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建议“白领午餐工程”与创业、再就业工程相结合。

民建甘肃省委员会则向政协甘肃省十届四次会议提出了《关于保障民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提案》。提案指出,民营企业职工投保率总体水平低,建议劳动监察部门改变工作方式,变被动接案为主动出击,在各街道、社区中建立起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要与各级工会以及有关维权组织建立起互动机制,形成合力。

透视这些饱含真情的议案提案,背后凸显的是在新时期加强职工权益维护,保证劳动者尊严与价值已是社会趋同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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