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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1月24日 星期一

政府与工会共同出资开发公益性岗位

海南再聘百名工会劳动保障协管员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困难职工和零就业家庭子女

《工人日报》(2011年01月24日 002版)

本报海口1月23日电(记者赖志凯 实习生史佳)今天上午,海南省招聘第二批工会劳动保障协管员笔试在海南大学进行。本次该省共有281名考生通过前期的资格审查入围笔试。他们将通过今天的笔试及随后开展的面试,公开竞争分布在海口及其它市、县的共95个工会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

据介绍,工会劳动保障协管员是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采取政府与工会共同出资的办法开发的社会公益性岗位。此岗位的应聘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或登记失业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登记失业连续一年以上的人员,登记失业的完全失地农民中的任何一种;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有工会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37周岁。

据了解,今天招聘的95名工会劳动保障协管员,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用困难职工和零就业家庭子女。

据了解,长期以来,海南省在乡镇一级工会一直无专职干部为职工提供劳动保障服务。为此,在2009年招聘首批100名工会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基础上,海南省总工会此次面向全省招聘95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就业困难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工会任劳动保障协管员。受聘人员将纳入海南省公益性岗位范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据介绍,此次招考不限专业,海南省总将按照就近就业的原则,培养本土的工会专职人才。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符兴说,这种做法既为基层工会注入了新鲜血液,提高工会干部素质,也为就业困难的大学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强了乡镇(街道)工会的力量,实现了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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