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表彰劳动关系和谐先进企业
5项举措推进建设幸福广东
《工人日报》(2011年01月20日 002版)
本报讯(实习生蔡淡银 记者叶小钟)1月18日,广东省召开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表彰大会,表彰了100家生产文明、关爱职工、尊重劳动的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会议提出,要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从5个方面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一是企业要主动转变发展方式,加强人文关怀。各企业要主动学习先进典型,加快转型升级和技术革新,满足职工体面劳动的需求,履行社会责任,实现职工和企业共同发展;二是职工要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坚持依法维权。广大职工要自觉学习劳动法律法规,提升职业素质,增强与企业共同发展的意识;三是工会、企业联合会等要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协调劳动关系双方。工会要真正成为职工利益诉求的代表者,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联合会要进一步扩大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协调的参与面,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平等协商;四是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法制体系、企业劳动用工监管机制、群体性停工事件介入机制、劳动纠纷调处机制和劳动关系双方服务机制;五是社会各界要共同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全方位地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幸福广东的思想理念和政策举措,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关心劳动者权益、关爱劳动者幸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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