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二中获评山东文明单位
《工人日报》(2011年01月13日 005版)
本报讯 创办于1975年的山东省郯城第二中学,近年来通过强化以法治校、以德治校的意识,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文明水准,近日被授予山东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两年来,郯城二中始终围绕育人这个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德育为核心;加强年级组、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形成了以学校为主、社会为辅,齐抓共管的德育工作网络;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的德育资源优势,增强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通过不断的努力,郯城二中全面提升了学校发展的内涵和层次,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一系列优异成绩。先后获得了“临沂市高中教学先进单位”、“山东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管理规范化学校”、“全国深化实施素质教育典型学校”等多项荣誉称号。(曹月 王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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