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焦点】个税改革再入议程

本月主笔 陈华
有关个税改革的议题习惯性地于新年伊始、全国两会之前聚焦于公众视野之中。
本周,首先传出的消息是,个税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如获审议通过,将于2011年上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审议。接下来传出的消息更具体,新的个税改革方案可能不会改变2000元的起征点,但会对整张税率表作出调整。
对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吉利汽车董事长李书福以及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等人而言,这个有关个税改革的传闻估计很难令他们满意。此前,他们在不同的场合均有过政府应该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言说。
我国现行的2000元个税起征点实施于2008年3月1日,在那之前两年零三个月的时间里,个税起征点是1600元。如果时间再往前推,起征点则是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实施时候的800元。
持应该提高个税起征点的人士认为,由于物价上涨等多种因素影响,月入2000元者已经属于中低收入阶层,不应成为个税缴纳的主力。蔡继明甚至根据自己的测算,认为“个税起征点应提高到4000元以上”。
虽然与上述人士有着同样的愿望,即通过个税改革以让中低收入者可以借此“减负”,但是部分专家在个税调整方案上仍然存在不同意见。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马海涛即认为,“个税免征额的上调对于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作用甚微。”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上调免征额是整体上减税,但无助于公平。而在去年11月,财政部网站也发布文章指出,“提高起征标准,往往是高收入者受益较多,中等收入者减税较少。”
相对往年将个税改革的焦点集中于调整起征点不同的是,此次有关个税改革的方案设计内容更多,也更专业。如果调整个税起征点一时不能,那么改革必然在其他方面着力。
此番有关个税改革的传闻中,减少税率级次,调整税率级距被传最多。
目前我国个税实行的是9级累进税率,税率从5%~45%,而国际上多为4级~5级税率。如果此次个税调整实行的是“国际惯例”,那么按照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的说法,相应的级距扩大后,可使中低收入者复合到最低的一、二级税率之上,并且“缩减税率级次、扩大税率级距以及适当下调税率之后,肯定会起到减税的效果”。
由于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制,分成11个征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等。因此,有业内人士也提出了“按家庭征收个税”、“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改革内容。
个人所得税在许多国家被同时作为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的主税种,其改革必然备受百姓关注。改革方案的选择必然要取决于改革目标的确立。不论方式如何,致力于帮助中低收入者降低税负的目标理应成为新个税调整方案的焦点。
有这样两组与个税调整相关的数据可能说明一定的问题。
财政部最新数据称,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已经达到“高度不平等”状态,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另外一组数据是,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总税收中的65%来自工薪阶层,而在新加坡,占人口总数20%的富人贡献了93%的个人所得税。
有分析人士据此认为,与其它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任务更重,筹集财政收入的任务却轻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