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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12月29日 星期一

在即将到来的“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走向为“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

【年终特稿】2010:走向惠及全民的福利社会

■本报记者 陶映荃
《工人日报》(2010年12月29日 007版)

2010年度保障事件之一:

《社会保险法》获高票通过

经过三年四次审议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10月28日高票通过了《社会保险法》。

这是最高国家立法机关首次就社保制度进行立法。从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明确养老保险可以进行转移接续,到要求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加强对百姓“保命钱”的监管……社会保险法的通过和实施,关系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必将对我国社保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产生深刻影响。

《社会保险法》以国家立法形式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异地“漫游”。“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2010年度保障事件之二:

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从2011年1月1日起,国家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时,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六年提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翻了一番。自2011年1月1日起,国家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对国家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省份,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和高龄人员等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

财政部公布的《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指出,2010年,中央财政将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共安排补助资金1561亿元。

2010年度保障事件之三:

多措并举扩大就业惠及农民工

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就业工作目标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00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今年以来,中央财政已累计下拨地方就业和社会保障补助资金2206亿元,其中就业专项资金394亿元,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182亿元,城乡低保补助资金630亿元。

2010年,我国就业工作在多个方面着重用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稳定就业;继续实施扩大稳定就业的一揽子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内容,使政策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等。

我国将启动新一轮阳光工程,由中央财政出钱组织农民工培训计划,以后每年将培训农民工600万人以上,补贴人均800元。之前,已有3500万农民工因参加培训有了一技之长。

目前,在全国660多个大小城市中,农民工已超过2.3亿人,他们在为城市发展奉献的同时,即面临找工作难、保护自身权益难、融入城市难等一系列难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指出,要进一步清理就业歧视政策,改善就业环境,保障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

今年以来,各地积极探索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农民工在就业地落户工作取得了新进展。6月,广东省出台了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指导意见;7月,重庆市印发了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试行办法。上海、重庆、成都、深圳等地探索实行居住证制度,凡领取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求职务工、社会保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当地市民同等待遇。

空巢老人

2010年度保障事件之四:

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目前,我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人,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城乡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

截至2009年底,我国1.67亿老年人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1899万人,占11.4%,他们之中多数人逐步进入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状态。我国有失能老人1036万人、半失能老人2123万人,共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8.9%,他们不同程度地需要提供护理照料服务。

我国自1999年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态势。

为此,我国将完善政府供养制度,对于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建立高龄补贴制度,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我国还将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辟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减轻群众长期高额护理费用压力。

我国目前已有各类养老机构38060个,拥有床位266.2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10.9万人。尽管如此,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量仍然不足。我国养老床位总数仅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59%,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3%的水平。

2010年度保障事件之五:

全国将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0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

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重点是建立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核心是实现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关键是基金在全市范围统筹调剂使用,基础是统一参保缴费办法、待遇支付等项政策标准和规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等项管理服务。

2010年度保障事件之六:

保障房用地增加一倍达2.4万公顷

据国土资源部通报的2010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显示,保障性住房用地为24000多公顷,与去年相比增加一倍多。

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占保障性住房用地总量的71%,与去年实际供地相比增加79%;廉租房用地占保障性住房总量的29%,与去年实际供地相比增加4.7倍。

2010年中央下达300万套保障性住房(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按照单套面积60平方米、平均容积率1.5计算,300万套住房全部实行新建所需土地规模为12000公顷,目前的供应计划总量24454公顷完全可以满足需求。

2010年,中国住房用地计划拟供应量为18万公顷国土,实施棚户区改造用地计划被首次纳入住房用地计划。中小套型商品房计划供地总量80431公顷,超过去年全国实际住房用地总量(76461公顷)。
新农保实行“有缴有补”的政策,即农村人口缴费参保的,政府给予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的补贴。为鼓励农村居民多缴费,地方财政按照“多缴多补”的原则,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给予适当鼓励。

目前正在推行的新农保试点本着“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将最终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保障的目标。

2010年度保障事件之七:

新农保险参保人已逾5000万

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自去年年末正式实施以来,进展迅速。截至5月初,参加试点的27个省区320个县和4个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已有5199万人参保,占试点地区16周岁以上农村人口总数的78%,1633万名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居民已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实行“有缴有补”的政策,即农村人口缴费参保的,政府给予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的补贴。为鼓励农村居民多缴费,地方财政按照“多缴多补”的原则,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给予适当鼓励。

目前正在推行的新农保试点本着“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将最终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保障的目标。

2010年度保障事件之八:

30个省份调高最低工资标准

截至9月底,全国已有30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增长幅度平均为24%。目前,全国31个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平均为870元。

今年一季度,全国共立案处理农民工劳动报酬争议案件5.2万件,涉及农民工7.7万人,审结案件涉及金额7.7亿元;6月~7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四次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处违法案件9.44万件,为15.87万人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金2.64亿元。

2010年度保障事件之九:

基本医保覆盖90%的人口

自新医改方案2009年出台后,2010年,中国医改继续朝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迈进。当前,我国已经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保覆盖超过90%的人口,提前完成了原定于2011年完成的目标。

今年2月,《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决定在全国16个城市推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卫生部还编制了未来10年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等将为未来的患者提供合格的医生……

除了建成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全国已有超过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明显减轻了群众用药负担。

12月6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将有望打破目前中国公立医院“一家独大”的医疗格局。将去年发起的新医改,推入到一个全新境界。一直困扰中国民众的“看病难”问题有望得以缓解,促使公立医院改善服务。

截至10月底,全国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4.24亿人;新农合参合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参合人数达8.35亿人。

目前,保障范围正从重点保大病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今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多数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60%和60%。

随着城乡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对象逐渐从五保、低保对象扩大到其他特殊困难群体,截至9月底,今年已累计资助4912万人参保参合,直接救助1026万人次。

2010年度保障事件之十:

国务院修订条例扩大工伤认定范围

12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修改。

经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草案,针对工伤保险制度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出发,完善了有关制度。

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草案规定:除现行规定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草案规定: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草案规定: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同时明确了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时限,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

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级别增加1至3个月职工本人工资。

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将工伤预防费用增列为基金支出项目,将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改由基金支付。同时,草案加大了对不参保单位的处罚力度,加强了对未参保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

社会保障领域,无不与民生息息相关。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政府工作中对民生问题的关注与倾斜程度越来越高。

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0年民生工作和重点是:全面落实医疗保险转续暂行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意见、进一步解决社会保险制度缺失问题,今年的制度建设新的突破点:研究制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统筹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原家属工、“五七工”的养老保险问题,解决“老工伤”问题。通过多渠道筹资、多形式并举,争取年底基本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此外,继续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回望一年来社会保障领域里发生的重大事件,我们发现,各级政府正努力交出一份温暖人心的民生答卷,中国正在走向惠及全民的福利社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即将到来的“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走向为“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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