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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12月27日 星期一

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适当提高劳动模范待遇

杭州:联席会议就职工民生问题达成共识

《工人日报》(2010年12月27日 002版)

本报讯(通讯员胡大淼 记者李刚殷)“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列入杭州市‘十二五’发展规划。”这是12月16日,杭州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在第十三次联席会议上达成的共识之一。经过杭州市总工会与市发改委、经委、建委、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人事局、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的讨论,本次联席会议还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劳模待遇等职工民生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市政府明年将修订《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并开展一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专项检查。

提高劳动模范(先进)的荣誉津贴标准:1955年~1965年市级先进生产(工作)者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100元;市级劳动模范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20元;1956年~1964年省级先进生产(工作)者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50元;省部级劳动模范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70元;全国劳动模范从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200元;年满60周岁的全国农业劳模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400元,省部级农业劳模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市级农业劳模(含1955年至1965年间的省、市农业先进)从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200元。对原是杭州户籍并在杭评上劳模先进,并由组织安排支援内地建设、参加外地养老保险、退休后户籍回杭的劳模(先进),从明年起,适当提高相应待遇。

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列入杭州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并提出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工作要求和目标。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市职工文化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免除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其他工程建设费给予优惠。

会上,杭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邵占维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大力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工作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要加强各级政府与工会的联系,落实具体举措,取得切实成效;加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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