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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12月27日 星期一

【推动“两个普遍”调研行】“母子合同”锁定小门小店员工利益

——来自河北承德市双桥区创新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调查

本报记者 李昱霖 本报通讯员 司志通 郑良宝
《工人日报》(2010年12月27日 001版)

“炒菜工每月1500元,面案每月1000元,前台每月1000元,改刀工每月1000元……”这是记者12月15日在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见到的一份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文本中的内容,具体、实在、简单明了。

其实,像这样的工资协商文本,在承德市双桥区人数少则三五个、多则十几个的小门小店中随处可见。

在一份具有总体指导性的“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下,每个小门小店再用十分明晰的合同条款,将各自员工的具体工资权益主张固定下来,“母子合同”显现出了效力,工资协商由此在小型非公有制企业不再“悬空”,员工、业主都尝到了协商的甜头。

逼出来的“母子合同”

双桥区处于承德市的中心区,餐饮、零售、美容美发、娱乐等行业发达。在其辖区内,有非公有制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4051家,在职员工2.7万人,其中25人以下非公企业就达3898家,在职员工1.5万人。

几年前,双桥区总工会就开始了工资集体协商在本辖区内推行工作。在推行之初,这个区主要抓的是成型企业,单个协商。区域性协商也只是停留在“区域”上,一张“大合同”就实现了“数字上的覆盖”。

“而这样的区域协商带来的结果是,众多小门小店的工资发放时间、发放标准仍然是老板自己说了算。这样的协商不会有多大的效果。”双桥区总工会主席花秀清坦言。区总工会的一次调研也证明了这一点,全区小门小店员工的工资普遍偏低,工资支付、增降随意性很强,工资拖欠现象时有发生。

如何有效维护好这些小门小店员工的经济利益,让区域性工资协商不停留在纸上,合同文本变得能兑现、实打实?

2008年,双桥区总工会用半年的时间,对所辖的小门小店进行广泛调研,找到了症结所在——工资协商实用性不强的根本原因在于有“统”无“分”,只重区域协商而忽视了个体差异。由此,双桥区总工会决定采用签订“母子合同”的方法,力避“纸上协商”、“形式协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所谓“母子合同”,即由乡镇(街道)工会组织与企业代表通过平等协商签订覆盖全区域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工资集体合同,称为“母合同”,主要规定法律法规的相关重要内容,用制度规范共识。企业主需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在“母合同”的基础上,再根据各个小企业自身实际,由职工方与经营者签订更具体的工资协议,称为“子合同”。“子合同”的薪酬标准不能低于“母合同”。

“2009年,双桥区的区域性工资协商重点在‘细化’上下工夫,即让小门小店的协商文本详细规定各岗位的具体工资;但从今年开始,我们主要在工资增幅上下工夫。”花秀清说,今年的“母子合同”文本在去年“细化”的基础上,都明确提出了工资增长幅度。11个乡镇街道的“母合同”按照劳动部门拟出的工资指导线规定了5%的增资幅度,确保底线,同时倡导中线,鼓励高线。“子合同”在去年的基础上,不少企业都把工资增幅确定在10%左右,一些企业还根据实际确立了20%甚至更高的增幅目标。

员工的护身符 业主的保护伞

力推“母子合同”制度,抓实细化“子合同”的签订履行,使承德市双桥区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3000多家小门小店、1.5万名员工中“落了地”。员工们把“母子合同”看成护身符,业主们把“母子合同”看成保护伞。

秀杰饭庄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近两年的时间,在规定各个岗位员工工资的基本标准后,饭庄将今年的增资目标定为10%。经理徐立国说:“餐饮业最不希望员工流动性强,老板都希望员工在饭店多干几年,而工资协商恰恰为我们解决了这个问题。协商让工人们感觉自己也是这个企业的主人。”他告诉记者说:“原来我们饭店员工的流动性在20%左右,这两年走的人都是因为婚嫁才离开的。”

塔沟社区卫生服务站有6名医生护士,协商后工资增幅定为10%。站长王永佳说:“社区看病和大医院不同,很多人相对熟悉,所以来看病打针的病人更喜欢找熟人给瞧病。从这个方面说,医生、护士的稳定性就意味着经济效益。协商后双方都有了依据,对工资增长都有了预期,医生护士的心稳下来了。”

荣信房地产公司有员工20余人。“原先的工资老板说几百就是几百,开展工资协商后,公司的几名副总经理都动了起来,到同行业去走访询问薪酬问题,回来后,找员工一个个协商,分别定下了1500元、1800元、2200元和3000元的工资标准,员工和老板都认可,大伙的积极性一下子提高了。”公司办公室职员吕冰说。

博杰广告有限公司老板尹一旭在和员工们签订工资协议时,确认了工资增幅为10%。“但在操作中,我给他们的工资增加了20%还多,工人们可高兴了。”尹一旭说,“承德市现在有广告公司160多家,为争夺人才互挖墙脚的事也不少。但我现在就不怕别人来挖墙脚。工资是协商后定的,员工们对企业特别满意。”

统计表明,通过开展工资协商,在承德市双桥区,即使是效益较差的小门小店,也都按“母子合同”规定保证了最低工资标准。对2000个推行“母子合同”的小门小店调查显示,有479家的员工每月平均增长工资47元,员工年加薪总计达到282万元。推行“母子合同”两年多来,很多小企业主的观念也正悄然转变,他们更愿意通过和职工代表协商的方式来确定本企业的工资、解决劳资矛盾。目前双桥区主动要求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达到158家,初显了小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由“要我申报”向“我要申报”的转变。

“笨办法”才能出实效

基层工会工作者如果不舍得付出辛苦,工资集体协商就不会取得实效,这是记者在承德市双桥区采访过程中的一个明晰感受。

“一个小门店最少得去四五次,有的要去十多次,才能说服业主和工人们坐下来协商工资。”双桥区石洞子沟街道总工会主席许海燕说。为了掌握第一手材料,街道工会调查了613个小门小店,涉及餐饮、服务、建筑、零售、住宿、医疗、美容美发等10个行业,并且将职工人数、工资水平、职工诉求、老板诉求等登记造册汇总。

去年下半年以来,区总工会分成3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到辖区内11个乡镇街道,了解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难点、员工代表的素质、业主不愿意协商的原因等情况,发放问卷调查表9000多份,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116次,召开由劳动、工商、个体私营协会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40多次。

在双桥区,对于众多小门小店的工资协商“母子合同”签订,实行3人以下的由工人和老板共同谈,10人以下的由社区工会联合会代理与老板谈,10人以上的由协商指导员和老板直接沟通的方法。

尹红艳是一名协商指导员,为了能让一家房地产公司建立工资协商制度,她曾去企业做工作10多次。第一次去,老板说“企业实行保密工资制度,工资协商这个事不用商量不用谈”。此后去企业,老板不是不见就是说出差,以各种理由拒绝。3个月的时间里,10多次的登门造访,老板终于答应和尹红艳聊一聊。尹红艳首先从企业实行保密工资的弊端开始讲起,再用相关法律法规、工资协商成功的案例“旁敲侧击”,老板终于松口了:让我先想想,出差后给你答复。半个月后,老板打来电话说:你说得对,我想通了,你们工会定时间,咱们开会协商工资。

“很多企业就是这样一家一家跑下来的,辛苦归辛苦,可现在想起这么多小门小店都开始搞工资协商,工人工资有了保障,也挺有成就感的。”说起这些,尹红艳满脸的兴奋。

在双桥区,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小企业,不少企业主这样对记者说:刚开始主要是对工资协商不了解。后来工会的人一次又一次登门来,咱也理解协商了,也更理解那些登门的工会干部的辛苦了。

目前,双桥区“母合同”签订率达100%,签订“子合同”3100份,签订率达79.5%,职工工资平均增幅达10%以上。通过推行“母子合同”,双桥区职工信访案件出现明显下降趋势,2010年信访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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