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要求各地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工人日报》(2010年12月25日 001版)
本报北京12月24日电 (记者车辉)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促进价格运行平稳有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据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恶性炒作和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态度要更坚决,行动要更果断,措施要更得力,坚决抑制不合法不合理涨价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和价格秩序。有针对性地选择粮食、蔬菜、液化气、食用油、肉禽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当地群众喜爱的地方特色食品,柴油、化肥等生产资料,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服务,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领域作为价格监管的重点。
通知提出,要继续加大降价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好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出台的各项减负措施和政策,继续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切实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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