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强调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本报讯 (记者田杰)在12月20日开幕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全国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提出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会议提出,要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是检察机关的根本任务。要着力在检察环节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涉检舆情汇集分析和应对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要更加注重群众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真正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着力保障民生,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曹建明强调,要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进一步解决渎职侵权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更加注重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要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廉洁,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规范和改进立案监督,强化监督措施,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和良性建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有限监督、事后监督等原则;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健全同步监督机制,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检察活动;进一步加大查处司法人员违法犯罪力度,切实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做到监督力度与监督质量并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