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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晚婚晚育休产假是多长时间?

《工人日报》(2010年12月20日 007版)

我和丈夫结婚五年了,因为忙于工作,一直没要孩子。现在我们都已经三十多岁了,准备要小孩,属于晚婚晚育。听说晚育的产假比一般规定要多一个月,我就打算在怀孕后向单位多请一段时间的假,回我的老家生产。但是,我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后,该部门负责人却对我说,国家法律没这一说,我不能享受特殊待遇。

请问,我国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

读者 赵丽


赵丽

国家规定的婚假是三天,产假是九十天。但是,国家鼓励晚婚晚育,对晚婚晚育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此,全国各地有不同的规定,你可以产查阅你所在地的相关规定。

宋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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