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征求各方意见将成政府决策必备条件
《工人日报》(2010年12月14日 001版)
本报讯 (实习生余嘉熙)今后在河南,征求各方意见将成为各级政府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以确保群众意见能够“第一优先”。
河南省日前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场会决定,将用3年时间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长效机制:对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征求各方意见并进行科学论证,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拟决策事项,必须及时终止;对超出群众现实承受能力或多数群众不赞成的拟决策事项,要暂缓出台;对经过评估,虽然拟决策事项正确,但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拥护和支持后,再进入决策程序。
“完整的一套评估程序包括,广泛征求意见、自行评估认定主管部门审查、编制评估报告、制定处置预案、维稳部门备案。”河南省委维稳办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孙世海介绍说,凡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不进行评估、不按照风险评估意见作出决策,或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提供错误的评估结论,造成决策失误而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项目评估主体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来自漯河市沙澧河开发建设的工作经验显示,由于事先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预防和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一项涉及5699户居民、12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拆迁工程,有关部门仅用2个月就圆满完成拆迁任务,中间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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