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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

三明工业园区

工资协商“齐步走”

《工人日报》(2010年12月13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吴铎思 特约通讯员范立淮)“以前,哪家企业工资高,我就到哪家去,但现在我不想再换了。”日前,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经济开发区一家纺织公司的员工纪小玉告诉记者,由于开展了行业性工资协商,自己再也不用频繁跳槽了。

相同生产类型企业实行同样的工资标准,是三明市总工会实行工资协商“工业园区齐步走”的结果。该市总在调研时发现,全市的许多开发区以产业集群为主,企业间同质异价的劳动成本,使开发区内员工流动性增大,“招工难、稳定难”成了长期困扰企业发展的难题。

今年以来,三明市总工会分别指导尤溪经济开发区的31家纺织服装企业和28家木材企业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了统一的生产工序和工资标准,签订了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协议约定,企业招收新员工时,月工资应在1000元到1200元之间,员工年度工资平均增幅要在10%以上。截至目前,工资集体协议已覆盖企业197家、职工17210人。

“在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和行业,重点谈行业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是平衡企业工资标准、引导员工有序流动的有效办法。”三明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吴建增说,市总现在面临两个任务,一是把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推向全市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二是通过工资协商落实员工的“五险一金”、节假日加班工资和年休假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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