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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12月03日 星期一

【有话直说】终结“超国民待遇”后靠啥吸引外资

□余丰慧
《工人日报》(2010年12月03日 003版)

据12月1日《人民日报》报道,自2010年12月1日起,我国将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至此,内外资企业税制实现了全面统一,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享受的“超国民待遇”终结。

从1994年开始到2009年1月1日,我国先后对内外资企业以及个人统一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仅留下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两个“尾巴”。12月1日以后,这两个“尾巴”也被割去。这种对内外资企业的税费差异采取逐步统一、平稳过渡的做法值得肯定。彻底终结外资超国民待遇是市场经济机理的必然要求。

内外有别的税收政策取消了,今后靠什么吸引世界各方投资者呢?这无疑给各级政府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宏观上说,应尽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其中完善法制是根本;从微观上说,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别是要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建立一个透明、高效的政府行政环境,改变目前一些地方办事效率低下、暗箱操作状况,清除权力寻租等现象。

尤需警惕的是,从国家层面实行内外资税费统一后,一些地方政府在GDP冲动下,在执行力上可能会打折扣,难免会在土地优惠等方面造成对内外资的新的不平等,这就需要国家制定相关规章,加大执法力度,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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