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本报讯 (记者肖玉保 吴铎思)在11月22日召开的福建省委八届十次全会上,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代表省委常委会所作的报告中提出,着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省委省政府坚持集中新增财力办好惠民实事。年初省委、省政府确定安排134.7亿元财政资金办好25项为民项目,力推“校安、医改、文化、养老”等四大民生工程。最近,又确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交、保障性住房等十项事关群众利益的实事。针对当前出现的食品物价波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菜篮子”,采取市场和行政手段调控稳定物价。
全委会通过了《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的理念成为省委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是“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
《建议》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充分释放居民消费潜力,调整地区收入分配结构,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稳步增加政府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比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居民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切实扭转城乡、区域和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深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区域性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切实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全会的报告中还提出,各级工会积极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推动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四级帮扶网络,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积极扩大就业促进创业也是重点内容。《建议》提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力争新增城镇就业300万人以上。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扩大就业的作用,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据了解,今年1~10月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99.94元,同比增长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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