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一

德化陶瓷行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覆盖全县1100多家陶瓷企业和6万多名职工

《工人日报》(2010年11月26日 002版)

本报讯 近日,福建德化县陶瓷行业成立工会联合会,并在当天举行了陶瓷行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签订仪式。经过4轮协商,工会联合会主席林晋地与县工商联合会会长赖耀清分别代表陶瓷行业职工和陶瓷企业在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上签字。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将覆盖全县1100多家陶瓷企业和6万多名职工,占全县职工总数的70%。

德化县陶瓷行业集体合同包括了职工聘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合同责任和保证、合同的履行等内容,有效期为3年。工资集体协议包括工资制度、工资支付、福利、协议的履行等内容,有效期1年。协商过程中,双方对工资标准共同约定,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同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双方共创共享,让职工分享企业发展成果。双方代表经协商后达成职工工资年增长基数为10%,同时建立工龄工资、奖金等分配制度。

据悉,德化县总工会和县人社局于8月20日联合举办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65名协商指导员参加培训。10月中旬,县总组织协商指导员深入企业调研,收集企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讨论,草拟出陶瓷行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初稿。县总工会和劳动、工商等部门多次召开企业和职工代表座谈会,根据企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草案,提交县陶瓷行业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劳动关系双方代表经过4轮平等协商后,于11月中旬达成一致意见。

“协议的签订是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企业代表、佳美集团董事长苏尧棠说,“职工是企业的财富,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共赢,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协议签订后,德化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王志强表示,“陶瓷行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成功实践,有利于职工队伍的稳定,为促进企业形成和谐劳动关系打下了良好基础。”(傅乔成)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