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副书记陈希提出
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工人日报》(2010年11月26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顾威)辽宁省委副书记陈希日前在辽宁省总工会十届一次全委会上提出,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着力点,是工会组织引导职工进一步增强主人翁意识、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是工会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落脚点。
陈希强调,各级工会组织要突出维权职责,加强源头参与力度,推动形成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维护职工在劳动就业、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工会立法参与制度、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制度,深入开展好“双合同月”、“共同约定行动”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等活动,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职代会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实现民主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要以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建设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体作用,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贴近基层、贴近职工的优势,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尽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工会运作、多方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格局,努力形成和谐辽宁人人共建、振兴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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