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紧急部署稳定物价
立即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
《工人日报》(2010年11月24日 001版)
本报北京11月23日电 (记者车辉)国家发改委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能,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发改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价格调控监管机制。立即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查处经营者在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行为,以及其他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牟取暴利的行为。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依法建立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积极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跟踪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加大对价格上涨较多商品的价格巡查、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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