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宁津检察院
全面考察监外执行情况
《工人日报》(2010年11月15日 006版)
本报讯(通讯员 高忠祥 陈先鹏) 截至11月5日,山东省宁津县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深入到全县13个乡镇公安派出所,对186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全面考察。
考察采取核、查、访、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即查看公安机关所建监外执行罪犯档案是否健全;查明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的日期和刑期;查清对监外执行罪犯人数是否齐全,并对外执罪犯进行了登记造册,建立电子台账;查访监外执行罪犯的在外表现情况。对部分监外执行罪犯进行教育谈话,避免其重新犯罪。考察中,根据发现的脱管漏管、到期未宣布解除、无监管措施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及时进行纠正。
通过对外执犯的考察活动,有效地保证了刑罚在监外的正确执行,有效防范了脱管、漏管问题,促进了监外执行监督的规范化,减少了重新犯罪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