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全力保障集体协议履行
2万多名职工人均年收入居系统前列
《工人日报》(2010年11月15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高柱)10月27日,在成绵乐铁路施工现场,负责此路段修建工作的中铁二局集团公司新运公司工会主席胡克军告诉记者,集团公司工会要求,将是否“履约”作为各级基层单位行政方“年终考核”的奖惩依据,使《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得到了认真履行。据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方国建介绍,正因如此,近几年来,中铁二局2万多名职工人均年收入一直居“中国中铁”系统前列,职工在生产中不断创造“奇迹”。
为切实保障《协议》的履行,中铁二局设立了由职工代表和工会干部组成的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检查小组,除不定期对工资集体协商条款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外,公司工会还经常组织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为加强《协议》的执行力,该公司工会坚持做到“五个结合”:把《协议》的兑现与各级工会工作业绩考核相结合;与“评先选优”相结合,在“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评选中将其作为“一票否决”的条件;与“建家活动”和“三工建设”相结合,把职工、农民工劳动报酬是否及时兑现、有无拖欠,作为考核模范职工之家和“三工建设”示范点的首要条件;与各级领导向职代会述职及民主评议相结合;与各单位年度工作及兑现年度目标奖惩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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