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减少“霸机”,还有很多事要做
据《新华每日电讯》11月7日报道,航班延误补偿怎么补、补多少?近期,中航协向航空公司下发《航空运输服务质量不正常航班承运人服务和补偿规范(试行)》,提出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取消,客票的退、改、签费用由航空公司承担,飞机延误4~8小时(含8小时),航空公司还需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以上则要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300元。
一段时间以来,因航班延误补偿引发的航空公司和旅客间的冲突频发。航班延误后,有些旅客为讨个说法,拒绝登机,或冲到登机口阻止其他航班的旅客登机,或到达目的地后长时间“霸机”等,屡屡成为航运领域的“典型事件”。
此次中航协推出新规范,力求改变原先各航空公司“各自为政”的做法,有了一定进步。但这个立足于规范和统一标准的行业性规范并没有得到积极的支持,反而受到质疑,如公布航班延误原因的机制公信力欠缺,要求航空公司执行现金补偿的强制力不足,旅客维权的程序和机制操作性不足等。
其实,对于航班延误,我国的一些航空公司采取了诸如提供餐食、休息、客票改签等措施,这与国外航空公司的做法是一致的。对于延误时间过长的航班,有的还给予了现金补偿。按说,这样的处理并不低于国外一些航空公司的标准,可国外鲜有发生拒绝登机等极端行为。
也许我们可以从国外航班延误的处置程序和方法中得到某些启示。一些国家的航空公司非常注意培养员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专门为机场员工设立航班延误和沟通技巧等课程,明确在延误时该用什么样的语音语调和身体语言与乘客沟通;不间断地提供即时航班信息和各种人性化的服务。
对比起来,在我国,航班延误后,机场工作人员及航空公司相关人员一问三不知,甚至对旅客不理不睬,旅客感到自己没有知情权甚至有被蒙骗的感觉。可见,必要和通畅的信息沟通有助于调解航班延误后的矛盾。
实际上,在信息沟通和服务不足的背后,还是一些航空公司“老大”观念浓厚,在航班延误后,不是主动化解矛盾,而是推诿甚至漠不关心,对于现金补偿的要求,更是惟恐躲避不及。
由此看来,航班延误争议的处置,设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很重要,同时不能忽视的是,通过怎样的机制防范航空公司以“安全第一”为挡箭牌刻意规避补偿,保障旅客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即使出现了争议,也可以协商处置,避免陷入“漠视—抗争—规避”的怪圈。
减少乘客“霸机”等不理智维权行为,关键是为乘客提供顺畅的理性维权通道。中航协的试行规范是一种尝试,我们希望类似的尝试、创新能更完善、更到位、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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