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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一

四川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李登菊提出

把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厂务公开制度体系

《工人日报》(2010年11月10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高柱)“深入扎实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义重大。”11月4日,中共四川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李登菊在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全省各级工会务必增强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深入推行“两个普遍”工作为抓手,把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厂务公开制度体系,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李登菊提出,加强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抓住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着力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通过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使广大职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加大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力度,不断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覆盖面;加快公司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步伐,尤其要积极探索与公司制企业相适应的、职工欢迎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丰富民主管理的内容。

对于怎样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李登菊强调,各级党组织作为厂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当起领导责任,为下级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提供指导与帮助;各级行政作为厂务公开的“第一执行人”,要切实把厂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厂务公开的“监督检查人”,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各级工会作为厂务公开的“推动促进人”,要切实起到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动员吸引广大职工参与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中来。

李登菊强调,要抓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条主线,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继续积极探索和完善企(事)业单位职代会、行业(区域)性职代会制度,建立健全多层级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要以深入推行“两个普遍”工作为抓手,把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厂务公开制度体系,通过召开协商会议、职代会表决通过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协议等环节,丰富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工资收入的合理增长。要运用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多种载体,完善沟通平台,畅通交流渠道,当好倾听职工愿望诉求的“聆听者”、引导职工理解政策的“解惑者”、帮助职工理顺情绪的“疏导者”,从而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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