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资集体协商走出两大误区
《工人日报》(2010年11月10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李国 通讯员谢斌)11月2日,重庆市财贸金融轻纺系统工会召开了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部分参会人员就工资集体协商过程进行了演示,并介绍了本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经验。重庆市总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要注意纠正两个错误认识:一是要纠正“企业自主分配”为“企业单方决定”的错误理解;二是要纠正“工资集体协商”等同于“单纯涨工资”的错误认识。
记者在现场看到,工资集体协商演示特别突出对协商方式、内容和程序等的讲解。药友公司工会主席刘伏生重点介绍了该公司工会与行政方在工资协商时的技巧。
市总工会民管部部长胡春晓提醒说,工会组织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要做到因企制宜,不能生搬硬套;要科学合理,不能漫天要价;要注意程序,落实好调研、协商和审议3个阶段。她特别强调了审议阶段要做好提交职代会审议,报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协商结果公示3个环节。
会议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演示、经验介绍、专家讲评等方式,使与会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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